欢迎访问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院护理系
| 学院护理系
学院护理系
首页 > 主页 > 系部动态 >

护理系参与学院建立隔离工作小组

作者:主编 时间:2020-06-02 来源:未知

为保证学院学生返校开学后学校师生日常生活、教学等工作正常运行,同时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学校根据《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疫源地消毒总则(GB 19193—201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二版)》等标准制现制定学校集中隔离观察方案,并成立隔离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为护理系常务副主任严新,成员包括护理系主任助理张晓黎、校医务室陈医生、护理系全体教师和各系部学部领导及全体班主任。

一、隔离室工作管理措施。

1.记录健康状况工作

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记录健康状况,填写观察记录表。

2.异常情况报告工作

出现发热、咳嗽、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痛等症状,立即向学院以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3.清洁消毒等工作

做好观察室的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工作。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好个人防护的指导监督。

4.隔离区日常管理工作

除相关管理、服务和医疗人员,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医学观察区,严格做好出入登记制度。

5.沟通疏导工作

关注观察人员的心理状况,及时做好沟通、交流工作。对于因观察而耽误课程的学生,及时安排线上教育和辅导。

6.日常规汇报工作

每天向学院汇报观察人员的监测情况。

7、协助学院确定观察对象

具有以下任何一项特征的人员需要进行学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7.1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就诊后暂时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但未明确诊断,未能安排至高校所在地政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者。

7.2 返校前14天内曾与确诊 / 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目前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未安排至高校所在地政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者。

7.3返校前14天内曾途经疫情高发区或在重点关注城市(随政府发布的重点防控地区的变化而调整)停留者,目前无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经学校审批同意返回者。

7.4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医学观察者(如护理,医学相关专业学生,有过潜在的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风险)。

二、隔离工作流程

1591066327(1).png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维护,护理系参与学院于2020年4月29日隔离流程演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