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的考生须出示“苏康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不能出示或者出示规定日期之前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不得入场,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http://58.221.252.37:85/;
3、报名、照片上传:2021年04月25日9:00至04 月27 日24:00,逾期不再报名;
4、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04月25日9:00至04月28日17:00;
5、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04月25日9:00至04月29日17:00;
6、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04月25日9:00至04月30日17: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将收到短信通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00元,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
7、准考证打印:接到短信平台通知后,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另外,医院将在笔试前10日通过医院官网(http://www.nt2191.com/)公布笔试信息及准考证打印时间,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8、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考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9、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10、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1、资格复审对象、时间和地点:对象为进入面试人员,具体名单及时间请关注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nt2191.com/);所有人员需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此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则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2、复审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1)报名登记表(自行网上打印签字)
(2)身份证
(3)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2021年毕业生)
(4)在校成绩单(2021年毕业生)
(5)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
(6)学历、学位证书(含各阶段)
(7)执业(职称)资格证书
(8)专业方向不明确者应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9)在职证明(社会人员)
(10)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11)论文、获奖证书
(1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面试,医院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一)笔试:
1、本科及以下学历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岗位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线,医院根据笔试成绩,从笔试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二)面试:
1、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2、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
1、体检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依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及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及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等,最终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录用公示将通过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于2021年7月底前与医院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放弃或不合格、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合格证明)等原件,如未按时取得上述证书,医院有权解除协议。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医院纪委、监察室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3-85061192
咨询电话:0513-85061189;0513-8506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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