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学院护理系
| 学院护理系
学院护理系
首页 > 主页 > 通知公告 >

江苏 |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公告(含护理25名)

作者:护理系部办公室 时间:2021-04-16 来源:护理系部办公室
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宿迁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宿迁分院),是宿迁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公立综合医院,也是宿迁建市以来政府投资规模最大的民生工程。医院占地面积330亩,设计床位2000张,建筑面积26.5万㎡,总投资20多亿元,于2013年2月开工建设,2016年7月正式开业运营。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image.png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年龄一般35周岁以下(即1985年4月23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的说明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请广大考生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规定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实践能力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 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4月15日9:00-4月23日16:00。报名网址:
http://www.zxbm.work:8002/Home/ExamHome?examid=00210414154844。
2.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4月15日9:00-4月23日17:00。报名人员(以下简称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医院人事处联系(0527—80528070)。
3. 缴费确认。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缴费时间:2021年4月15日9:00-4月23日19:00。
4. 注意事项。考生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降低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5. 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zxbm.work:8002/Home/ExamHome?examid=00210414154844。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24日—4月28日。
(二)笔试
1. 笔试时间:2021年4月28日(周三)9:00-11:00。
2.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 笔试内容:笔试主要围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命题,无指定教材和大纲。
4.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的1:3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人员;入围下一轮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组织考试。
5. 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轮考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官网发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实践能力考核
1. 资格复审:面试前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医院审核。
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所有有效证件材料原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考生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2.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 实践能力考核:根据岗位特点组织实践考核,分值为100分,实践能力考核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
4.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岗位简介表》中各项成绩占比计算总成绩。
资格复审、面试及实践能力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医院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医院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用、不转接人事档案,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计入个人诚信档案。2021届全日制毕业生需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0528070(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527—80528250(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委)。